一、肿瘤报告卡上报时间
1. 医疗机构上报时限
责任医生应在肿瘤病例确诊后3个月内完成报告卡填写并上报至肿瘤登记处。部分医疗机构要求门诊医生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报告卡,病案室在收到卡片后7日内完成网络上报。
住院病例若住院后才确诊,需立即补报。
2. 月度汇总要求
多数地区要求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报告卡,提交至县级疾控中心。部分省份(如安徽)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医保部门收集的肿瘤病例。
3. 特殊情况处理
更正诊断需重新填报报告卡,并注明原诊断错误信息。
死亡病例需同时填报发病卡和死亡卡(若发病未报)。
二、居民肿瘤报告卡填写规范
1. 核心内容
患者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职业、住址等需详细填写,地址精确到区/县、街道/乡。
诊断信息:
解剖学部位(如“胃底癌”)、病理类型(如“低分化腺癌”)需具体。
病理学检查结果必须注明分化程度和形态学名称。
时间节点:诊断日期、死亡日期(若适用)需准确记录。
2. 填报流程
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并提交网络直报员。
放射科、病理科等辅助科室确诊的病例,需通知临床医生补报。
3. 注意事项
报告卡需字迹工整,避免漏填关键项(如ICD编码、诊断依据)。
死亡病例需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中注明肿瘤死亡原因。
三、相关制度依据
依据《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及地方实施方案(如大新县、安徽省),肿瘤登记覆盖全部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需通过“全国肿瘤登记平台”网络直报。
如需具体报告卡模板或区域细则,可参考各地疾控中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