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添再诉新东方子公司侵权
案件背景及时间线概述
在近期,我国著名运动员苏炳添涉及两起与新东方进修学校的肖像权纠纷案,这两起案件引起了广大公众的关注。
一、首次起诉事件(2022年8月)
苏炳添因肖像权问题首次起诉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该案于2022年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据公开信息,新东方涉嫌未经许可使用苏炳添的肖像,但尚未公开回应具体细节。
二、第二次起诉事件(2022年10月)
时隔不久,苏炳添于10月8日再次采取行动,起诉新东方关联公司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次起诉的理由仍然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定于10月27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天,苏炳添共有五起同类案件开庭,涉及五场官司。
涉案主体及关联解读
在这两起案件中,涉及的主体均与新东方紧密相关。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作为新东方的一个分支机构,成立于2002年,其法定代表人为俞敏洪。另一被告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则是新东方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5年,同样由俞敏洪担任董事长的孙东旭担任法定代表人。
案件特点及法律争议概述
这两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主要涉及未经授权使用苏炳添的肖像或姓名等权益。根据律师的分析,即使企业的使用行为并非出于营利目的,但未经许可仍可能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刘翔曾以类似案由成功起诉新东方。
新东方回应及过往案例回顾
面对苏炳添的两次起诉,新东方均保持低调态度,仅表示“不便回应”。而苏炳添的维权历史显示,他已在2022年至少起诉了包括碧桂园、腾讯、得物等在内的至少十二家企业。赔偿金额从几千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其中,得物曾公开致歉并协商补偿。
案件后续发展及其影响
目前两起案件均未公布判决结果。但苏炳添密集的诉讼活动反映出公众人物对肖像权保护的日益重视。预计这两起案件会对新东方等企业未来的宣传策略产生深远影响,促使其更加规范地使用宣传素材。这也为其他企业在使用公众人物肖像时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在宣传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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