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企业在华行贿频发原因:商业逐利与制度缺

生活知识 2025-04-18 15:43生活知识www.zhongliuw.cn

近期,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被曝向天津的医院和医护人员提供赞助费、活动经费和提成,以争夺婴儿“第一口奶”的市场份额。这一行为引起了公众的高度关注,多美滋公司也回应称正在调查此事,若违反法律将严惩。

商业逐利和制度不透明是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主要原因。近期,外企在华行贿的消息接连不断,如葛兰素史克、赛诺菲和丰田汽车旗下的零部件供应商双叶产业等都被曝出行贿行为。这些事件揭示了商业贿赂的频发并非中国特色,而是由商业的竞争和逐利本质决定的。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和竞争优势,一些企业可能会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在中国的一些制度和商业程序不透明的情况下,商业贿赂更容易滋生。例如,药品采购和医用器械销售的操作程序不透明导致了腐败现象的存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李玲认为,中国医院以药养医的制度形成了一个利益链,这也是葛兰素史克行贿在中国普遍存在的现象的原因之一。

对于多美滋公司的行为,律师分析已经构成了商业贿赂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受贿5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多种情况,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公立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受贿的,按受贿罪论处,而非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收受贿赂的,则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处罚。据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从媒体报道来看,多美滋向天津地区医护人员提供的费用已经构成了商业贿赂犯罪。

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影响了公众对行业的信任度。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和打击力度,让市场回归公平竞争的本质。企业也应该自觉遵守市场规则,摒弃不正当手段竞争的行为,以诚信和优质产品赢得市场。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市场环境。在纷繁复杂的医疗市场环境中,关于多美滋公司涉嫌行贿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媒体报道称,多美滋公司涉嫌给医院提供装修费等赞助费用,其背后是否存在更深层次的商业贿赂行为引起了公众的高度警觉。对此,中新网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易胜华先生对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易胜华表示,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多美滋存在单位行贿行为,相关医院的主管和领导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他明确指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企业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不仅会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多美滋若涉及单位行贿罪,其直接主管人员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也有明确规定。这些严肃的法律条文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守。

除了受贿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之外,行贿的企业是否也会构成犯罪?易胜华对此表示,如果外国企业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同样会面临处罚。此前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的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而对于多美滋通过商业贿赂争抢婴幼儿奶粉市场份额的行为,具体承担责任的应是销售人员和主管。但从央视的报道来看,多美滋的商业贿赂行为持续了较长时间,如果其公司负责人对员工行贿行为知情或应知而不制止,则可能构成单位行贿罪。

公众对监管部门在调查此类事件时的表现有所质疑。易胜华表示理解公众的这种疑虑,并指出这是一种现实局限。监管部门在警力、工作人员配置有限的情况下,难以面面俱到。对于监督查处,需要借助社会力量、群众举报和媒体的曝光。同时他也强调,企业在自查中主动交待相关情况可获得从轻处罚。

此事件不仅揭示了医疗市场中的一些问题,也引发了人们对商业道德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入思考。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应该如何坚守道德底线、遵守法律法规?这不仅是对企业的考验,更是对社会良知和正义的一次严峻挑战。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中国新闻网以获取更深入、全面的报道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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