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肿瘤药物临时采购须经

健康快乐 2025-09-29 16:49健康新闻www.zhongliuw.cn

根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开展抗肿瘤药物临时采购需遵循以下核心流程和要求:

一、申请与审核主体

1. 申请提出:必须由临床科室书面申请,明确需采购的抗肿瘤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及治疗理由。

2. 审核机构:需经本机构抗肿瘤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该工作组需由3名以上多学科专家(如医务、药学、临床、病理等)组成,而非仅1人。部分医疗机构可能要求药事委员会或分管院领导最终审批。

二、采购与使用限制

  • 一次性采购:药学部门仅可临时一次性购入,不得长期采购或重复申请。
  • 分级管理:所有临时采购的抗肿瘤药物自动归类为限制使用级,需由高级职称医师开具处方。
  • 特殊豁免:江苏等地区规定,临时采购的抗肿瘤药物可不受医疗机构分级目录限制,但需严格审核。
  • 三、流程规范

    1. 快速评估:长三角地区已发布专家共识,建议采用德尔菲法快速评估药品的临床必要性、安全性及经济性。

    2. 备案要求:部分省份要求医疗机构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临时采购情况,类似抗菌药物管理流程。

    四、注意事项

  • 替代优先: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供应目录内药品,无替代方案时方可申请临时采购。
  • 动态调整:临时采购品种若年申请超5例次,需讨论是否纳入常规供应目录。
  • 以上流程旨在平衡临床急需与用药安全,确保抗肿瘤药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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