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女多因受骗被拐入行 八成感到耻辱没有尊严
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地纷纷展示了其打击嫖娼行为的决心和成果。这项行动是坚决的,各地也明确表示要深挖嫖娼背后的“保护伞”,以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这背后的原因是,公安部的高层领导明确表示了对娱乐服务场所存在的嫖娼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这些场所的表演、聚众、吸以及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一旦发现,将坚决查处。
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非法产业背后隐藏的利益链条中,失足妇女处于最底层,她们受到组织者、经营者和“保护伞”的层层剥削,几乎被工具化。有人曾提出“扫黄”侵犯了女性的“身体支配权”,但这一说法受到了广泛质疑。专家强调,扫黄并非侵犯,而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因为行为是违法的,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一份来自高校的调查揭示了大多数性工作者入行的辛酸历程。她们大多是被他人带入这个行业,最初的起点上,她们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有的失足妇女表示,她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招工骗入酒店,从事服务。还有的女性误以为从事的是单纯的足疗工作,却没想到会遭遇不良客户的侵犯。除了被骗,被受迫入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北京大学的一个课题组曾对失足妇女进行过调查,发现即使她们的收入远高于普通女性,但大多数人对易持有耻辱感。禁娼政策研究者刘文彦向《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这是因为在这个行业中,她们几乎毫无尊严可言。行为本身就是对妇女权益的最大侵害。打击嫖娼行为,实际上是保护了妇女的权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对此深有同感。他强调,保护行为其实是保护那些欺侮女性的人的权益,而扫黄则是为了保护真正的妇女权益。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权益并不存在保护的问题。
总体来说,打击嫖娼行为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必要手段。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地的行动成果显著,表明了对这一问题的坚决态度。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深入的工作,才能彻底铲除这一社会毒瘤,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关于打击嫖娼活动的解读专访王太元
在法治的框架内,我们的目标并非打击个体,而是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王太元明确表示:“我们所进行的并非是对女或嫖客个人的打击,更不是对任何个人的攻击,而是一场维护法治、打击违法行为的行动。”
谈及“扫黄”行动可能涉及的个人权益问题,王太元指出,这一活动并未侵犯任何人的个人权益。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确实需要注意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诉讼权等相关权益。对于某些观点提出的侵犯公民身体支配权的问题,王太元反驳道,打击嫖娼实际上是在保护全体公民的性权利。只有打击了非法的易,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合法的性权利。他强调:“这并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非法交易所谓的‘性权利’会侵犯更多人的权利。”
从中观和宏观层面来看,王太元坚持认为,任何个人或组织参与活动,就失去了法律的正当性。对于打击这些非法单位、个人、区域,无论何时都是合法的。他进一步解释:“我们的违法必究原则不分人员、单位、行业,也不分时机的。随时随地的打击,恰恰为合法经营的企业、行业、区域提供了合法发展权的保障,也保障了公平竞争权。”
社会上曾流传一种观点,认为扫黄会对区域经济造成严重损害。对此,王太元坚决表示:“市场经济的前提就是法制。任何用违法行为来刺激经济的做法,都是畸形市场经济的表现。任何有良知的个人和组织都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打击这种畸形的‘经济’。”
他继续解释道,打击嫖娼等违法行为,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更是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一行动是站在全社会的角度,为了长远的发展和利益而进行的必要之举。
王太元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到这一行动中来,支持打击违法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合法、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精彩内容,敬请关注来源法制日报记者范传贵的后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