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人就医途中被撞身亡 是病死还是被撞死

健康快乐 2025-04-11 11:39健康新闻www.zhongliuw.cn

羊城晚报报道,黄亮记者与黄义涛通讯员联合报道:癌症患者小冯在就医归家途中遭遇不幸,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最终医治无效离世。关于小冯的死因究竟是车祸所致还是因病身亡,肇事方与死者家属对簿公堂。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做出了终审判决,认定小冯虽身患癌症,但车祸加速了其疾病的发展过程,导致其不幸离世。肇事方因此被判定承担八成责任。

回溯事件经过,2011年1月,小冯在家乡丰顺县年仅26岁时被诊断出患有脑瘤。他在家人的陪伴下前往丰顺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随后转至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进行手术。术后恢复良好,医院批准他返回当地继续治疗。

悲剧在2月1 4日发生了。小冯乘坐黄某的小车从广州返回梅州市,途中在长深高速五华路段遭遇追尾事故。据黄某描述,事故发生时,小冯坐在副驾驶位置,一声巨响后失去知觉。他随即被送到医院抢救。诊断结果显示,小冯因外力作用导致脑损伤出血和双肺挫伤等症状。经过长达两个月的治疗,小冯在4月17日仍然离世。

梅州市支队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并认定司机欧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能保持足够的车距,是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方。对小冯的死亡原因进行了专业司法鉴定,结论为车祸加速了其疾病的发展过程。

在抢救期间,小冯的家人已经花费了十多万元的医疗费用。在他离世后,肇事方仅支付了丧葬费、医疗费等2.8万元,再也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赔偿。小冯的父母愤而将肇事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8万多元。

经过五华县法院的审理,一审判决认定欧某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应承担八成的责任,受害方承担两成责任。对此判决结果,欧某及其所属公司和保险公司表示不服,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冯的死亡是由其自身原有疾病和车祸共同导致的混合结果。一审判决中小冯自身承担20%的责任,司机欧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是合理的。二审法院支持了原判,维持了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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